中新社上海6月16日電 (記者 李姝徵)上海市*中級人民法院(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)16日公開宣判被告人王利、盧偉、陶蕾、官小平集資詐騙案,以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王利無期徒刑,盧偉、陶蕾、官小平有期徒刑14年至10年不等,并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。
法院方面表示,經審理查明:2012年11月至2018年6月間,鄔再平(又名鄔戰,另案處理)通過以其實際控制的資邦(上海)投資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資邦控股”)為核心的“資邦系”公司,組建、設立了資邦金服網絡科技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資邦金服”)等數十家線下分支機構及“唐小僧”“搖旺”等線上平臺。為謀取非法利益,資邦控股采用虛設債權、虛構借款人信息、虛假宣傳等手段,以年化5%至24%的高額利息為誘,通過債權、收益權轉讓、定向委托、線上P2P平臺等方式向277萬余名投資人非法募集資金593.57億余元(人民幣,下同),入金總額160.45億余元,其中116.04億元用于兌付前期投資人本息。至案發,造成11萬余名被害人實際經濟損失50.4億余元。
其間,被告人王利擔任資邦控股財務經理,總體負責“資邦系”公司財務工作和資金調撥等。被告人陶蕾擔任資邦控股等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,負責公司對外形象宣傳、合作接洽等。被告人盧偉擔任資邦金服常務副總裁,負責設計、決策資金募集模式等。被告人官小平擔任資邦金服財務總監,負責理財產品發標等財務工作。其中:王利參與非法募集資金590.6億余元;盧偉參與非法募集資金403.89億余元;陶蕾參與非法募集資金580.43億余元;官小平參與非法募集資金506.85億余元,上述四名被告人實際造成被害人經濟損失均為50.4億余元。
上海一中院認為,“資邦系”公司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,被告人王利、盧偉、陶蕾、官小平作為單位犯罪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,其行為均構成集資詐騙罪。四名被告人參與非法募集資金,均屬數額特別巨大;盧偉、陶蕾、官小平在家屬幫助下退賠部分違法所得,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。結合本案的事實、性質、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,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據悉,上海市司法機關將繼續加強對涉案資產的追贓挽損工作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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